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21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 号)精神,现将公司 2021 年
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 月 1 日至 3 日放假,共 3 天。
二、春节:2 月 11 日至 17 日放假调休,共 7 天。2 月 7日(星期日)、2 月 20 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 月 3 日至 5 日放假调休,共 3 天。
四、劳动节:5 月 1 日至 5 日放假调休,共 5 天。4 月25 日(星期日)、5 月 8 日(星期六)上班(课),教学、工作安排按星期二、星期三执行。
五、端午节:6 月 12 日至 14 日放假,共 3 天。
六、中秋节:9 月 19 日至 21 日放假调休,共 3 天。9月 18 日(星期六)上班(课),教学、工作安排按星期一
执行。
七、国庆节:10 月 1 日至 7 日放假调休,共 7 天。9 月26 日(星期日)、10 月 9 日(星期六)上班(课),教学、工作安排分别按星期三、星期四执行。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学校节日假期的安全稳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放假时间,学校另行通知;寒暑假具体安排,以学校有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