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公司2022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硕士学位论文评审
1.硕士学位论文送审资格
(1)完成个人培养计划中所有课程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
(2)完成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等培养环节。
(3)完成学位论文撰写,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
(4)导师对学位论文进行形式及内容的审核,并由导师提交送审论文。
2.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方式
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分为校级盲审、院级盲审两种方式。
3.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对象的确定
参加校级盲审研究生范围:拟参加评优学位论文评选的研究生;质量重点监控对象(重点监控对象也可参加优秀论文评选);随机抽取的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其余毕业生中随机抽取30%作为院级盲审对象。
4、盲审论文格式要求
论文为PDF格式,以“学号”命名,主要包括封皮、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盲审的论文中须隐去导师及研究生的姓名等可辨认论文来源的个人信息。
5.盲审学位论文的提交
(1)校级盲审名单抽取公布时间:3月下旬,由研究生院抽取公布。
(2)校级盲审论文提交时间:4月6日;院级盲审论文提交时间:4月11日。
(3)提交材料:论文电子版、《硕士盲审论文数据表》电子版(拟评优论文需标注)、《论文评审导师意见表》纸质版。
6、院级盲审论文评阅书及评阅结果
公司对院级盲审论文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交由评审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并填写评阅书。评阅书电子版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培养过程-下载中心”栏。评阅书有“未通过”的,由导师根据评阅书意见指导研究生修改论文后再次提交进行院级盲审,三次盲审均“未通过”的,下学期重新进入评审程序。
7、校级盲审论文评阅书及评审结果
研究生院收到评阅结果将评阅书电子版发送至学院教科办转交导师,再由导师转给研究生,由研究生自行打印。参加校级盲审的研究生自行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中查询评审结果,评审意见返回时间取决于专家提交评审结果时间,未查询到评审成绩的研究生,请耐心等待。校级盲审结果有一份未通过的,可按《bat365在线登录入口研究生论文评审管理办法》申请复议。复议流程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培养过程-办事指南”栏。校级盲审结果全部为“通过”后,学院对学位论文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
8、论文答辩前修改
通过评审的研究生,根据论文评阅书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填写《学位(毕业)论文修改情况表》相应部分。经导师审核通过,方可进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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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1日